前几天女儿在学校,被不知哪个班级的一个学生绊倒,手和腿都摔破了,腿摔得尤其厉害。连续好几天,都不敢走路,今天还好些,送她上学,中午接她之后去诊所换药。没有伤到骨头,但是破了好大一块,露着鲜红的肉芽,估计还要10多天才能痊愈吧。
正在诊所等待的时候,听到门外有人喊:“站住,那个骑电动车的,跑了。”我和屋里的一个40多岁的妇女出门看,没有看到那个骑电动车的,正在纳闷。猛然看到前面公路上,一个65岁左右的老爷子躺在路中间,一辆电动车倒在他身边。是撞车了。
这时老人一动不动,是昏迷了?伤的多重?我们都不知道。
心里这时想,过去扶起老人吧,万一像电视报道的那样,老人赖上自己怎么办?和我一块出门的妇女应该也是这么想,远远的看着,向老人喊:“没事吧?能起来吗?”又有几个人凑拢来,但是谁也不敢上前。
还好,过了一分钟左右时间,老人睁开眼,动了一下。说:“我没事,我能起来,其实也不能怨那个电动车,是路边停着一辆面包车,我看面包车门想打开,向旁边躲了一下,后面来的电动车可能也躲不及,撞上了。”
听老人神智很清醒,自己也想站起来,应该没有大碍。于是我走过去,把老人扶了起来。老人的手掌被蹭破了一块皮。然后我又扶起老人的电动车。让老人是不是到诊所包扎一下,老人说:“我自己包就行,和你们没关系。不怨别人,我自己倒霉吧。”然后老人骑上车子走了。
事后我想,如果老人伤的很重,昏迷了怎么办?我如果去帮助老人,帮助之前会让旁边的人做个证明,以免被误解,被诬陷。按说敬老爱幼,帮助他人是美德,更应该是本能的事情,做之前不该想太多其他事情,但是现在社会上流血又流泪,帮人又伤心的事情太多了,做事之前不得不考虑多一些。
这些事情,如果做个看客,像大多数人一样袖手旁观,会感觉对不起自己的良心,但是做的话,有时候又有一定风险。所以比较好的办法,也只有做前考虑周到一些,能找到证明人,摆脱被误解的困境。
社会发展到这一步,发展到撞到老人之后会逃跑,发展到做好事都会犹豫,真是可悲的事情。但是这样的事情,在这样的社会,又是太普通了。
我们需要做的,无法决定他人,那么就做好自己,最低底线就是做事对得起自己的良心。
2010.06.1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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